2018年1月31日 星期三

《中時電子報》社會 修法限制上訴 司法人權進步協會:倒果為因 皇璽會 http://www.iwin688.com

司法院日前公布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,對司法審判擬採金字塔訴訟制度,二審將改法律審,嚴格限制上訴,避免案件延宕未決。但「司法人權進步協會」認為,以目前司法審判實務觀察,多數案件均擺盪於二、三審間,導致延宕,一、二審來回的案件反而是少數,質疑修法「倒果為因」,恐犧牲當事人上訴的審級利益及法律權益,值得法界三思。

「司法人權進步協會」認為,司法院為推動司法改革,擬修刑訴法,強化第一審事實審之功能、第二審採事後審兼續審制、第三審採嚴格法律審,採嚴格限制上訴制度,此一改革攸關民眾訴訟權益,但改革是否確為民眾期望,很值得深究。

「司法人權進步協會」理事長何俊英指出,依據司法院新制規劃,第二審將改為法律審,只能以第一審判決為基礎,事後審查第一審判決的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有無違誤,原則上不再進行調查證據認定事實。

雖然草案中規定:「當事人聲請調查之證據,原審未予調查,顯然影響於判決者,得提起上訴」,但因「顯然影響於判決」的要件不明,門檻高低全憑法官裁量,缺乏一致性的標準。

何俊英認為,民眾期盼司法改革,主要是因不滿法官的認事用法,與普羅大眾的認知出現落差,但司法院為避免濫行上訴導致訴訟資源浪費,而將第二審改為法律審,讓民眾關心的事實認定、證據取捨、縮減去一個審級,這可能與民眾對司改的期待有所落差。

何俊英強調,目前司法審判實務,一、二審來回的案件是少數,大多數案件均擺盪於二、三審之間,多次發回多次更審,才是造成司法資源浪費的原因。

何俊英說,司法院修法是否「倒果為因」?僅因上訴制度遭人濫用導致資源浪費,就犧牲當事人藉以補救第一審事實認定瑕疵的「審級利益」,實有再三探討的必要。

(中時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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