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2月4日 星期一

《中時電子報》社會 高中女戀上恐怖男提分手 遭恐嚇「會被我分屍」! 皇璽會 http://www.iwin688.com

一名就讀高二的小美(化名),於2014年與擔任社團指導老師的陳姓男子交往,由於兩人相差20歲,陳男控制慾又強,小美萌生分手念頭,不料陳男卻傳訊給小美:「我想砍掉妳一隻手」、「多給我點愛,不然有一天妳真的會被我分屍」。

小芳受不了威脅,告訴老師稱自己被陳男。陳男後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,判處有期徒刑6月,得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;性侵部分因欠缺證據,被判無罪,仍可上訴。

判決指出,陳男與小美家人在2000年間因一項共同興趣成為朋友,並於2014年3月間,瞞著小芳家人,與17歲的小美交往。小美認為陳男個性強勢,加上擔心戀情被父母發現,2014年10月間打算分手。

陳男見小美態度轉冷淡,接續以LINE傳送「下次妳惹到我,會要妳血債血還」、「想砍掉妳一隻手」、「以後再不乖一點,另一隻手也很快就沒了」、「妳無可救藥,我會選擇殺了妳,判妳死刑」、「多給我點愛,不然有一天妳真的會被我分屍」。

小美身心俱疲,2014年12月向學校老師求助,並出示陳男傳給她的LINE訊息,在母親陪同下報警。陳男因涉嫌恐嚇、帶小美上摩鐵11度性侵,被地檢署依恐嚇、性侵等罪起訴。

陳男辯稱,傳訊息只是跟小美做言語上溝通,不是對她恐嚇,但承認與小美發生11次關係,且性行為是兩廂情願。小美則否認說,是陳男威脅要殺掉她全家、讓她父親沒工作,她才就範,自己也因陳男之故罹創傷後壓力症候群。

(中時電子報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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