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央社記者蘇龍麒、陳俊華台北1日電)立法院長蘇嘉全今天召集朝野協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,全案因各黨團意見不一,僅施行日期獲得共識,其餘條文都遭保留,將在5日院會發言後表決處理。
蘇嘉全中午三度召集朝野協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(簡稱促轉條例)草案,這是先前兩天召集協商後,第三天協商促轉條例草案,到下午近3時左右,朝野做成協商結論,草案除了第21條施行日期外,包括名稱與第1條至第20條全數保留。
根據協商結論,院會將在5日處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,廣泛討論、逐條討論時,各黨團分別推派代表發言,發言結束後表決處理。
全案日前協商時就已卡關,主要根源於朝野對於草案適用的範圍意見不同,民進黨團修正動議主張的威權統治時期,是指民國34年8月15日起至81年11月6日止,但國民黨團希望納入慰安婦、陸一特等適用範圍,親民黨團希望納入原住民部分,朝野從昨天協商到今天,都沒有獲得共識。這條關鍵條文影響後續其他條文,其他條文也都被保留。
此外,民進黨團主張行政院下設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,屬二級獨立機關,但時代力量黨團主張,應該隸屬於總統府。
朝野協商今天討論時,對於促轉條例草案中的受難者,要以促轉會調查後撤銷罪刑,或是另外有司法上的再審可能,或其他救濟方式,民進黨團與時代力量黨團有不同意見,雙方唇槍舌劍後,仍然沒有達成共識。
協商過程中,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林德福說,民進黨的做法都是針對性,就是要做清算鬥爭,政黨政治淪落到這種地步,感到很悲哀,全世界根本沒有這樣的政黨。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說,就像是電影無間道的裡面有一句話,「該還的,還是要還」。
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部分,經朝野協商後仍有8條條文繼續保留,蘇嘉全表示,請各黨團帶回去,內部先做討論,5日院會處理促轉條例草案後,再繼續進行公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協商。10612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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