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2月31日 星期日

《中時電子報》社會 死黨慶生變集體性侵醉女友 法官判2男賠60萬 皇璽會 http://www.iwin688.com

李姓男子被控3年前趁女友酒醉,邀好友吳男聯手性侵,李還全程拍攝影片自娛,事後被害女子因身心受創提告求償,李、吳否認性侵,辯稱是3P,被害人當天意識清楚,過程中還抬腿自摸下體,但法官從李影片中發現被害人曾叫「痛」、「不要」,不採信2男說法,判2男賠償60萬。

被害人控稱,2014年11月28日晚間,她受當時男友李男邀約,到北市信義區MYST夜店,為李的大學同學慶生,翌日凌晨李帶她回李租屋處,李見她酒醉,擅以她手機聯絡吳男到場,2男聯手性侵她。她不甘受辱提告,北檢依乘機性交罪起訴2男,另她提民事訴訟,對2男求償300萬。

庭訊時,李男辯稱他與前女友交往時,曾多次找人3P,當天2人還一同共浴,他沐浴時曾詢問女友3P意願,經她同意才找吳男,當時她意識清楚。事後2人仍是男女朋友,一個月內多次出遊,她2015年初還索取影片留念。

李並稱,影片中女友以雙手觸碰自己下體,並自行抬起雙腳配合,倘若有性侵情事,為何事發1年多後才提告?另吳男則辯稱,先前他與李、被害人3P時,被害人都是笑說「不要」,且被害人在過程中還主動抱他,案發第一時間也沒有驗傷,亦否認性侵。

法官勘驗李男所攝影片,發現被害人過程一再高喊「不要,拜託」、「好痛」、「不要碰我」,吳說被害人「喝醉成這樣」、「她痛了啦」、但李卻毫不理會,還稱「喝醉才要」、「繼續啦」。

法官認為,被害人影片中眼神空洞,意識模糊,自摸下體及抬腿僅是無意識的反抗動作,認定被害人當時並未同意與2男3P,縱使案發後被害人仍與李出遊,但兩件事並沒有關連性,判決2男賠償60萬。

(中時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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